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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漳人社〔2021〕19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漳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方位推进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

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普法与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全市人社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重要课程。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弘扬爱国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在技工院校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积极开展两岸交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把漳州建成两岸人民深度融合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适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围绕把漳州建设成现代化滨海城市,加强本市新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和政策。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技能福建”行动、“万才聚漳”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促进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组织对直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二)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结合技工院校学生特点,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主题班会等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

(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把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列入普法重点之一,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四、统筹推动大普法格局

(一)注重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普法。加强政策制定工作宣传报道,及时解读政策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推广“三张清单”“十二个步骤”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在政策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政策文件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宣介,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注重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要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

(三)注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普法。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汇编和公开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五、着力开展精准普法

(一)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积极运用办公服务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智能媒体播放设备、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结合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试点成果工作,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探索数字化精准化相融合,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实时收集各类人群的法治需求,及时智能匹配响应,在线供给个性化、定制化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并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全系统和全社会不断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引导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开展技能比武,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要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

(三)加强评估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照规定推荐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纳入法治人社创建评估指标体系。

(四)强化指导监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系统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管理落实,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要加强日常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要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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